17种抗癌药纳入军队合理医疗保障范围,11月1日起执行
2018-11-02 孙兴维 “解放军报记者部”微信公号
近日,记者从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获悉,军委有关部门决定将国家医疗保障局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乙类目录范围的17种抗癌药全部纳入到军队合理医疗用药范围,从今年11月1日开始执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今年军队合理医疗保障范围新增513种药品之后又一次增加,充分体现了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对全军官兵和老干部身心健康的关怀,确保了军队患者及时享受到国家医药卫生改革和抗癌药品税收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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